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一)申报主体按照《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并于12月5日前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主体需在12月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2份,以及含申报书电子版(PDF版、Word版)的光盘(1份)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详见:https://www.miit.gov.cn/ztzl/rdzt/znzzxggz/wjfb/art/2023/art_386acb9b12a04bd79a2520100accd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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