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私人录制权管理中心要求调高存储介质版权补偿费

编辑时间: 03-22    关键字:

  德国私人录制权管理中心(Zentralstelle für private Überspielrechte,ZPÜ)在与联邦电脑生产商协会(Bundesverband Computerhersteller,BCH)经过跨年度的谈判,对于向PC电脑征收版权补偿费的金额与范围达成了基本一致,而此后集体管理组织又对存储介质提出了补偿费要求。根据2009年德国《联邦公告(Bundesanzeiger)》中公布的信息,存储介质需要缴纳版权补偿费,例如空白的CD及DVD光盘,特别是蓝光光盘缴纳的费用需要显著增加。

  ZPÜ与有关行业组织的谈判以失败告终,受到影响的存储介质生产商与进口商不同意其提出的数额。从生产商的表现来看,这一争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目前沿用的空白CD及DVD光盘总合同有效期仅到2007年12月31日,可写CD光盘(CD-R)合同有效期截至到2008年底,根据德国《版权管理法(UrhWG)》的过渡性安排,相关协议到2009年12月31日前仍然有效。但现在这些合同均已失效,必须签订新的合同。因为各方意见无法取得一致,相关谈判未获成功。因此,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仲裁处必须寻找到一条解决途径——业内人士预计最早在3月它将给出裁决结果。

  仲裁处的裁决并不意味着是对于该问题最后决定。生产商和销售商仍然可以反对该税务规定,将版权组织告上法庭。对于向存储介质征收版权补偿费的问题,必须由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甚至联邦法院进行审理。

  某些存储介质须缴纳的补偿费大幅增加

  与此同时,由于新补偿费征收率的不平均,将造成不同厂商间重大的价格差异,生产企业代表认为这会导致行业内进一步的恶性竞争。ZPÜ提出了新的征收率以代替2009年底失效的总合同,以存储量为25G的蓝光光盘为例,每张光盘需要缴纳3.47欧元的补偿费。目前,此类光盘的销售价格加增值税共约4欧元,而加入补偿费后让价格几乎翻了一倍。

  ZPÜ发言人Gaby Schilcher表示,征收率始终是通过追溯决定的,其它的价格也是如此。对于蓝光光盘,以到2008年1月1日为止的计算为基础,那时该类存储介质的价格接近14欧元。尽管如此,ZPÜ也希望考虑目前的价格趋势和对费率作出调整。一般来说,是通过价格研究得出的某一介质的使用情况,就像通过零售价格决定税率,在这些问题上ZPÜ严格遵守了《版权法(UrhG)》第54条和54a款的规定。

  根据最新的研究和计算模型,用户在私人复制受版权保护数据方面的行为产生了明显的变化,由此造成最某些存储介质补偿费的增加。例如对于CD-R,按照旧的总合同,介质光盘根据“播放小时(Spielstunde)”缴纳每小时7.2欧分补偿费,而缴费的只占所有空白CD光盘的30%。新的征收办法要求向每张空白CD收取6.2欧分的补偿费,可以使CD-R一项收取上来的费用大约增加至原来的3倍。

  到目前为止,可读写CD光盘(CD-RW)与CD-R缴纳的补偿金相同,但按照新的征收率,对于CD-RW收费有了明显提高,每张光盘增加到19.7欧分。这是由于ZPÜ参照了一项验证性研究的结果,该研究显示在可重复读写的存储介质上要“征收更多的私人复制补偿费”。对于空白DVD光盘,根据旧费率每一“播放小时”须缴纳8.7欧分。今后,ZPÜ向此类存储介质收取的费用为:DVD+/-R光盘(4.7G),每张13.9欧分;DVD+/-RW光盘(4.7G),每张27.1欧分;DVD-RAM光盘(4.7G),每张55欧分。(编译自heis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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