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时间: 02-22    关键字:

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指南》中平台建设主体要求,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我市中小企业或重点产业集群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具有地域或行业代表性,运营状态良好,能在建设期限内实现预期建设效果,具备相应资源带动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愿意承担公共服务事物的各类服务机构。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月23日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文件两份,制成光盘)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绮

  电  话:82977350

  邮  箱:szjstg@126.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楼(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代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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