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产业观察】吴王“难逃一战”长痛不如短痛

编辑时间: 08-21    关键字:

  并非事后诸葛亮地说,吴长江和王冬雷迟早有此一战,道理很简单,一山难容二虎。必然发生的事情,早来比晚来好,长痛不如短痛。

  吴长江和王冬雷两个人都是乱世枭雄。在混乱的照明行业中,能够建立起一个真正称得上有“品牌”的企业,吴长江厉害。资本市场上翻云覆雨不过两三年时间,在同样混乱的LED行业打造出一家实力不容小觑的全产业链供应商,王冬雷也绝非等闲之辈。无论胆识、谋略、手段,两人谁都不输于谁。

  事实证明,英雄惜英雄都只是暂时的。英雄只在需要另一个英雄对抗其他强敌的时候才称兄道弟,到了抢山头的时候,一个英雄肯定要搞死另一个。有论者认为,出现吴王之争的原因是雷士德豪两家婚约中的条款写得太草率。此论调有点教条主义。雷士德豪都是上市公司,在合作协议条款中不可能马虎。问题不在制度,而在于人。再好的制度也是人来实行的,而人是任何一种制度中最大的变量。再完美的婚约,当爱变成恨时,两人还要同床共枕,也只能是同床异梦。

  没有爱并不一定代表着非要离婚,夫妻之间有时还会委曲求全,偏偏吴长江和王冬雷谁都不是委曲求全的人。也因此才说是两“虎”之争,而不是一头狮子和一头牛的战斗。吴王之争到这个份上,就像是夫妻对簿公堂,互不妥协,两人都在尽力地争夺家产。也就是说,无论吴长江,还是王冬雷都没有把雷士当做一个公众公司,而把公司视作自己的财产。

  无需批判这种想法“自私”或缺少所谓“现代管理思维”。不同于那种流行的对“公众公司”的推崇,无数的事例证明,从公司运营的角度看,一个企业的领导人的视野、远见、性格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性格、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公司的命运;一个强势老板领导下的企业不一定比表面上决策更加民主的董事会领导下的企业发展得差。因此,无论吴长江还是王冬雷掌控雷士,都有可能将雷士重新带回正轨。

  从组织管理的角度讲,一个组织需要有应变能力,但现实中,组织中的管理者却有路径依赖。吴长江并不懂得让步,不懂得适应改变。王冬雷作为一个入侵者,也习惯了强势。两人之间的矛盾迟早有不可调和的时候,既然如此,视而不见与搁置不如快刀斩乱麻,一次性解决问题。

  我不会同情雷士。人们通常害怕内部相残,但很多时候,内部相残是必要的。无论是两个人之间的竞争,还是不同业务部门的竞争,放在更加长远的视角中,可能都对组织发展更加有利。因此,吴王之争,让战斗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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