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侨顺光电梁青: 从制度和社会舆论层面提升国人专利意识
专利申请作为一种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举措,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和接受。但随之而来的专利侵权和仿冒问题却层出不穷,而专权维权难的情况却十分普遍,这让许多专利持有人或企业苦恼不已,严重挫伤了专利申请的积极性。
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知识产权局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积极推进、配合做好专利法的修改工作,解决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问题;通过加快知识产权应用平台建设等方式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运用 。《LED屏显世界》特别策划《共议LED显示行业专利保护》专题,将聚焦LED显示行业专利申请及维权保护情况专访韦侨顺梁青总经理。
(韦侨顺光电总经理梁青)
《LED屏显世界》:专利在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LED显示屏行业近年来许多企业也热衷于申请专利,您认为这种专利申请热的原因是什么?您的企业是否已经申请了或者正在申请相关专利?
梁青:专利申请热这说明企业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越来越强,这对于行业发 展来说是好事。很多企业 已 经 意识到专利对于企业 的 发 展至关重要,在遇到 侵 权 的法律纠纷时,在关 键 的 时候可以有效的保护 企 业 合法权益。我们公司也在2010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于2011年8月获得实用型专利证书LED点阵显示屏,专利技术关键在于COB封装+灯驱合一,在技术上使用了先进的COB封装工艺技术和漫散射光学原理。后续我们还会有一些与COB封装技术相关的专利申请。
《LED屏显世界》:在LED显示屏行业申请的众多专利中,我们发现很多都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很少是属于发明专利的申请,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很容易被人仿冒,您如何看待这种仿冒现象?
梁青:说实在,外观专利其实很多就是在模仿他人,比如说我把这个圆的杯子改成方的,在功能上没有什么改变,去申请专利,对于这样的专利是没有创造价值的。如果说我这个杯子是玻璃的,把它做成纸杯的,从材质上去改造它,思维方式去改变它,再或者我把透明的杯子改成一半透明一半不透明,或者加一些创造性的东西,一些独特的功能,它们就有其价值了。其实,更多的,我们应该从创新的角度去考虑它,或者从功能性的角度去改变它,比如:以前的车载屏满大街都是,而现在路怒宝改得不同的是,车载屏安装了WiFi设备,车内有免费的WiFi流量,硬件加软件赋予新的功能,就成了有价值的改造了。如果说改变一个外观,就去申请一个专利,今天改成圆的,明天改成方的,后天做成菱形的,大后天做成一个葫芦形的,这样有价值吗?其实对于这样的现象,是行业的一种绑架行为,对各方面来说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不是推动这个行业的进步,其实是阻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
《LED屏显世界》:在行业内,通过直接仿冒对方企业产品或者高薪挖对方技术研发人员,一度成为行业内众多企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梁青: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去解决,签订保密协议和禁业两年这些其实作用不大,真正的解决要从人的意识去解决,从人的思维去改变,使挖人者有羞耻感和负罪感,使被挖者有人格受辱感,能使他们视此种不光彩的利益诱惑说不。若存在这样的现象,应该采取重罚和追负刑责。
梁青:维权者在打官司时,由于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对法律知识认识不透,所以维权者在打官司过程处于被动。在起诉过程还费时费力,侵权者多数存在有意侵权,在侵权之前已经做好侵权后果的应对策略了,而维权者没有那么多资金和时间,最后放弃了维权。再者大家都缺乏付出代价去使用专利的意识,不愿意去付这个钱,这是一个很头痛的问题,所以才演变成大家去打官司,维权难。
在产品专利保护管理方面,基本上很多方面存在空白的,国家在考虑怎样既能保护专利人的利益又能让这个专利发展成为产业化,更好的发展起来,存在一定的缺陷,上下沟通的渠道不畅通,程序上的古板和缺少灵活性导致部分有价值的技术被埋没,对于一些技术型的小企业缺乏资金维权,发展上也步履维艰。
对于解决专利维权纠纷,行业要呼吁保护专利和勿侵犯专利,行业主管单位应该拟一些保护产品专利和防患企业侵权的相关政策,对于侵权者要对此做一些警告。并且要有专利方面的法律顾问,协调侵权的纠纷,让维权成本更低。对于拿侵权产品参加展会的企业,展会主办方应该取消该企业的参展权,把侵权企业拒之门外。作为行业媒体要传播正能量,要让侵权者心里有负担,有压力,有羞耻感。
《LED屏显世界》:有人认为早期国内 L E D 显示屏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合理的仿冒与抄袭,迅速做大了国内LED显示产业的规模与市场,您是否认同这一观点?对于专利侵权或仿冒,您认为应该如何做才能杜绝此类行为或现象?
梁青:这句话的描述比较准确,仿冒与抄袭托起了这个行业的发展,有它积极的一面 ,但负面的消极因素更大,因为就是有这个太多的仿造让真正做研发的企业越来越缺少动力,因为研发人员开发一个新产品,他自己还没有真正享受到这个产品带来的价值,人家已经开始仿造,往往仿冒的人有资金或者有更大的市场,结果研发人成了牺牲者,而投机取巧者获得更大利益。长此以往行业沉淀下来的是恶性竞争和技术的同质化,负能量的发展模式反而会习以为常,长久看来,是阻碍了行业的创新活力。
这方面还是应该向国外学习,一方面要让仿冒者不敢造次,让购买仿冒产品者也要付出法律代价。这种案例在行业中都有出现,要大力宣传,让终端客户在消费行为上有所顾及,从源头上堵住了这种需求,仿冒者也就难以生存。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尊重和敬畏专利技术,其实除了仿冒,还有多种合作的路径和方式,采取一种 双 赢 和 多 赢 的 模 式 岂 不 更 好 。比如,我们的COB显示板专利技术,也备受行业关注,我们也欢迎业内外企业洽谈合作,寻求一种双赢或多赢的模式,但绝不是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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